深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检查20批次冬天电暖用具 未发现不合格产品
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30日,深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深圳市电视机等3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成果。其间,检查了深圳市流通领域20家受检单位出售的20批次冬天电暖用具产品,标称为深圳市公司制造的产品5批次。其间电热暖手袋6批次,电热毯、电热垫及相似柔性发热用具4批次、室内加热器10批次,均未发现不合格。
本次检查根据《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(GB4706.1-2005)、《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:室内加热器的特别的条件》(GB4706.23-2007 )、《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电热毯、电热垫及相似柔性发热用具的特别的条件》(GB4706.8-2008)、《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别的条件》(GB4706.99-2009)等规范的要求,要点对冬天电暖用具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,输入功率和电流,发热,作业时分的温度下的走漏电流和电气强度,耐湿润,走漏电流和电气强度,非正常作业(不包括19.11.4),稳定性和机械风险,机械强度,结构(不包括22.46(含附录R)),内部布线,电源衔接及外部软线,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,接地办法,螺钉和衔接,电气空隙、爬电间隔和固体绝缘,耐热和耐燃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测。